改革開放40周年之際,備受關注的個人所得稅法迎來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正。19日,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
此次距離上次修法已有7年,從草案披露內容看,新一輪個稅改革涉及范圍廣、亮點多,堪稱1994年以來改革力度最大的一次,也將是百姓獲益最大的一次改革,被業(yè)內視為對現(xiàn)有個人所得稅制的一次根本性改革。
此次修法有何看點?對百姓收入影響幾何?新華社記者第一時間采訪權威人士深入解讀。
起征點擬每年6萬元,個稅其實不是那么簡單
此次個稅法修改,擬將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6萬元/年)。納入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是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
這傳遞出我國個人所得稅制的一個重要變化:今后繳納個稅,絕不是只盯著每年6萬元起征點那么簡單,還要減去“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個人購買商業(yè)健康險等費用扣除,以及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加上稅率調整,一攬子政策帶來的減稅力度超過以往。
“綜合所得,無疑是此次改革一大關鍵詞。改革后,原先分別計稅的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將被合并計征,在此基礎上扣除各種減除費用?!敝袊缈圃贺斀洃?zhàn)略研究院稅收研究室主任張斌說,這一借鑒國際經驗的做法,標志著我國個人所得稅制向綜合稅制邁出重要第一步。
按照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法,工資、薪金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為3500元/月,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的費用。草案將上述綜合所得的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每年6萬元,即5000元/月。
財政部部長劉昆說,這一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并體現(xiàn)了一定前瞻性?!鞍创藰藴什⒔Y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p>
此外,草案將按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按年計算,這一變化也值得關注。
張斌認為,改革后取得綜合所得需要辦理匯算清繳補退稅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自行申報,尤其是年度內收入不均的納稅人可通過年度匯算清繳,按全年實際收入確定稅率檔次并申請補退稅,年終獎稅負較高等問題也會隨之解決,從而稅負更公平、更合理。
新華社記者韓潔、陳菲、郁瓊源、申鋮